不是藥品,不能宣稱療效,且『廣告名詞』≠效用。

有網友Line了一些畫面到TH的 Line@truehealth,問說:『請問,有廠商說他們的產品有十大黃金功效,而且都是衛生局准的,衛生局認可的。真的嗎?那家產品真的有衛生局認證囉?』仔細看了網友Line過來的影像,大概能確認幾點:

  1. 第一章圖『沒有誇大療效』是沒問題的,因為~完全沒有『療效』。
  2. 『十大黃金功效』只是廣告詞,不是真的『效果』敘述。
  3. 『衛生局准的』、『衛生局核可的』是指『准用,核可用那些廣告台詞』而已。

簡單說,那幾個畫面,和產品本身完全沒有關係

 

因為『沒有療效』,當然『沒有誇大療效』

沒錯,就是玩文字遊戲。

就像有人說:『我們這台腳踏車沒有飛很快,我們絕不誇大這台腳大車的功用』是一樣的意思,廢話一句而已,腳踏車本來就不會飛。

首先要聲明立場,我們不說廠商的產品好或壞,那是自由心證,就像網友說的:『不爽就不要買。你生意不好就要想辦法提昇自己。』不管是品質提昇,或是廣告話術提昇,只要對業績好的都成。

就像某素人團購主,利用直銷的『正面力量』技巧,加上營造『一家人』的氣氛,只要遭受評斷,就說是網路霸凌,然後不斷上網取暖獲得回響,成功營造不是商人的商人形象,不管是花枝丸還是餐盤,一樣賣得和頂新艘水油一樣都是嚇嚇叫,荷包滿滿哩!

不論好壞,即使拍影片取暖,只要有效果,都是成功的銷售技術。

 

回到我們主題,請大家一定要要先記得一個原則:『不是藥品,不能宣稱療效。

法規上的『廣告用語』

那,網路的十大黃金功效,又是怎麼回事?

其實,那幾個名詞不是『功效』描述,寫出來也不是衛生局背書那些名詞。

事實是…那些名詞只是衛生局核可可以使用的『廣告用語』,核可使用這些名詞,正是因為『未述及醫藥效能』。

 

我們來看看衛福部的關於『廣告詞』的相關規定:http://www.fda.gov.tw/TC/siteContent.aspx?sid=1691#.WEqURdJ95qN四、 使用下列詞句者,應認定為未涉及誇張、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

(一) 通常可使用之例句: 幫助牙齒骨骼正常發育。幫助消化。幫助維持消化道機能改變細菌叢生態。使排便順暢。調整體質。調節生理機能。滋補強身。增強體力。精神旺盛養顏美容幫助入睡。營養補給。健康維持。青春美麗。產前產後或病後之補養促進新陳代謝。清涼解渴。生津止渴。促進食慾。開胃。退火。降火氣。使口氣芬芳。促進唾液分泌。潤喉。「本草綱目」記載梅子氣味甘酸,可生津解渴(未述及醫藥效能)。

 

這些名詞之所以被衛生局核可使用來當作廣告詞,原因就如條文上面所寫~『未涉及誇張、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。』

換句話說,隨便一個產品,想要打廣告時,只要拿這些名詞去用,衛生局通通沒有意見,因為是核可使用的『廣告詞』,並不是說有那些『功效』。

打個比方,假如有廣告如下…衛生局也一樣不會找我麻煩喔!

因為…那些名詞是核可使用的『廣告詞』。

即使把『水』這個字改掉帶入任何產品去廣告都可以,頂多被網友念『廣告不實』,衛生局還是不會理你,而錢,我還是照樣和頂新一樣賺得很開心滴。

 

廣告台詞和品質無關,和吃下去的反應也無關

如同上面衛福部的說明,廣告詞就只是廣告詞,不涉及醫療效能,當然也不能宣稱療效。

所以,用『廣告詞』來評斷『品質』,是一點都沒有相關性的。

的確,那些名詞都是衛生局准的,衛生局認可的,但,大家都可以用,可不是只有一家廠商可以用。

 

既然只是廣告,看看就好。

拿著衛生局核可使用的『廣告詞』來為自己產品品質背書,可是一點公信力都沒有的喔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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